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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收到開庭通知
如果檢察官又下不起訴處分,還是可以再一次聲請再議, 如果上級檢察官駁回再議申請,就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, 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。但是不起訴之後,要在7日內聲請再議, 已經超過這個期間了,但若是因為沒有收到不起訴處分書,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67條~70條規定,非因過失遲誤聲請再議期間, 可以發函給檢察官,要求「回復原狀」,然後聲請再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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